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566270827/2026-07791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11 10:46 访问量:

各设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鉴定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为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规范评价考务工作流程,我们制定了《江西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5日      


江西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考务工作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规范考务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6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管理平台

全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江西省职业技能评价服务管理平台”(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jycyfw/skill/index.html#/)(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为依托,实行统一的考务管理。

二、报名管理

(一)考生报名

社评组织根据工作安排,在管理平台创建认定考试计划,组织备案范围内的职业(工种)考生报名工作。原则上,在本批次计划执行结束(确认发证,完成向人社部门报送证书数据)后,方可制定下一次认定计划。

1.创建计划。社评组织操作人员使用平台账号,登陆管理平台,进入“技能人才备案考务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职业计划-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页面创建考试计划。

2.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管理平台,点击右上角“登录”跳转“江西省可信身份认证系统”进行登录或注册。登录成功后,进入考生服务平台,在“线上报名”页面选择相应的社评组织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报职业(工种)等级、考试科目、个人承诺书等,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保存后,下载打印《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提交社评组织。

3.机构报名。社评组织收集考生的报考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所在单位、工作经历、学历(学籍)、报考职业(工种)、报考级别、考试科目、联系方式等并审核报考资格。机构操作人员在“职业计划-考生报名管理”页面导入考生报名信息,上传考生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核

社评组织安排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在管理平台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对存疑材料及时沟通确认,并留存核查记录。经初审、复核后,逐级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审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参加评价认定。

1.审核材料

(1)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身份证、军(警、士)官证、社保卡、港澳台地区人士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

(3)学历学籍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籍证明等。

(4)职业资格、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证明材料。

2.审核要求

(1)社评组织操作人员登陆管理平台进入“技能人才备案考务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职业计划-资格审核”页面,选择要审核的计划批次,点击右侧的【资格审核】按钮,显示考生报名记录,点击【审核】按钮对考生报名信息逐一进行审核。

(2)审核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和该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所列明的申报条件。后续国家对申报条件有新调整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审核重点:对照申报条件,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包括考生基本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历(含工作年限)、资格证书(含技能证书、职称证书)等,发现信息前后矛盾、存疑的要进一步核实。对按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报考的,重点审核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事工作年限等情况;对按学历学籍报考的,其学历学籍证书的专业须符合申报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范围;对按资格职称报考的,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职称范围。

对有预警数据事项,确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向平台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或书面说明;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列入认定计划。

(4)考生个人信息一经确认,原则上不进行修改,社评组织应向考生说明。

(三)计划编制

1.确定方案。社评组织根据实际参加认定人数、职业(工种)和级别,以及考点考场(机房)和实操工位容量,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建立评价批次认定计划,经机构负责人审定后确定。计划中单日考试场次安排应合理有度,原则上每天理论知识考试不超过2场,实操每场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编制计划。机构操作人员登陆管理平台进入“技能人才备案考务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职业计划-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页面,编制该批次认定计划,合理安排考务人员,评价方式、考试时长按评价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执行。

3.计划变更。机构操作人员通过“修改”“删除”按钮,可对评价计划进行更新操作。

(四)计划报备

社评组织使用管理平台,至少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将认定计划向相应就业中心(鉴定中心)报备。

1.计划上报。社评组织操作人员登陆管理平台进入“技能人才备案考务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职业计划-评价计划报送”页面,报送评价计划点击右侧【报送】按钮,将评价计划报送审核,并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资料审核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2.计划备案。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登录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对评价机构认定计划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予以退回。对退回的认定计划,评价机构最多可进行3次修改,每次在24小时内重新申报;对逾期或3次修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需重新申报认定计划。

3.编排考务。社评组织在认定计划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编排考务人员及考场信息,完成后下载打印秩序册和考生桌贴表、门贴表、考生座次表、准考证等。

三、认定实施

(一)考点、考场设置

1.考点设置

社评组织在已备案的考点范围内开展评价认定。社评组织应对所设考点、考场加强管理,确保考点工作规范有序,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管理。

2.考点要求

(1)考点根据认定具体要求设置,有符合条件的认定考试教室、计算机设备、实操工位、评审教室等。考点考场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考点考场入口处应悬挂或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应急考场、候考室、保密室、试卷试件回收室以及考生禁带物品存放处等,现场应设立警戒线,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3)考点应配备信号屏蔽、音频视频监控等信息管理设备,监控设备须具备录像保存功能。具备条件时,应接入省统一远程监控系统。

3.考场要求

考场分为标准化理论考场(机房)、技能操作考场、综合评审考场等。考场内应张贴《技能人才评价考场守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规定》等考务规定。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科目采用笔试方式的实行智能化机考现场出分方式(采用综合评审及按规定有主观题作答或其中含有实操内容的,暂不纳入机考范围)。

(1)理论考场原则上采用配备30个非阶梯式考试座位的标准试室;若需使用面积较大的试室,单个考场座位总数不超过60个。其中,笔试考场执行单人单桌标准,桌椅摆放整齐有序,考生座位横向间隔不得少于1个空位,间距须保持在80厘米以上;机考考场要求考生间隔就坐,或在相邻座位间设置高于电脑屏幕且无正面遮挡的物理隔板,确保考试环境独立互不干扰。

(2)技能操作考场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完备(经检测,性能正常,且精度在规定范围内),单人、单工位,相邻工位互不干扰,考试所需工卡量具、原材料应齐全。对以过程考核为主的职业(工种),一般每组考评员一次考评考生不超过5人(有特殊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执行);对采取口试方式的,应逐个进行考核。实操考核对不同等级人员应分开进行考评。

(3)综合评审考场应安静、整洁,符合评审工作要求。

(4)考场应配置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保障认定期间网络连接顺畅、视频画面清晰、认定现场无死角、全覆盖(含考评人员及现场),确保考核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具备条件的,每个实操工位单独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固定或移动摄像头)。

4.考场编排

社评组织通过管理平台进行考场编排,并生成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

考生可登录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试题、试卷管理

社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须从题库中提取试题,优先使用国家题库或省统一题库开展评价。所使用题库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展评价工作。

1.试题准备。社评组织须严格按照《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资源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依据评价计划在保密条件下开展抽题组卷、试卷印刷、封装、保密管理、交接及运输等工作,确保题(卷)库使用规范。相关工作须指定本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并做好题(卷)库使用登记台账。

认定试题遵循随机原则进行抽题组卷,不得反复、连续使用部分或特定试题。同一份试卷仅供同一时间、同一批次认定考试使用,不得多场次、多批次使用。

2.题型题量

(1)理论知识考试题型: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主要为单选题和判断题(分值配比一般为4:1);三级/高级工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分值配比一般为3:1:1);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综合采用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主观题(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绘图题、案例分析题等),主观题分值占比一般为40%-60%。

理论知识考试题量:对三级/高级工及以下,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时间为60分钟的,原则上不少于100题;规定时间为90分钟的,原则上不少于120题;规定时间为120分钟的,原则上不少于150题。对二级/技师及以上,按《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资源管理工作指引》附录3统一试卷结构执行。

(2)操作技能考核试题题量以全面体现职业标准要求和考评内容为原则,并与考核时长相匹配。对职业标准规定采取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考核的不得采用笔试或问答形式替代,评分标准中对按照模块的评分,应设置详细的评分点。

3.试卷管理

试卷管理人员提前5个工作日确定考场准备单、考生准备单。考务人员根据考场准备单,做好考前场地、设备和原材料的准备,并将考生准备单告知考生,通知其按要求备齐考试原材料。考前3个工作日,试卷管理人员须通过社评组织指定的专用计算机(日常做好电脑病毒清除),按保密规定抽取试题(卷),所抽试题(卷)应附参考答案、评分表及评分标准。抽取的试题(卷)交由试卷管理人员在保密的环境下,根据考生人数完成印刷、校验、封装等工作(备用试卷配置标准:考生人数小于等于30人3份,大于30人5份)。考前试卷必须存放保密室(柜)实行专人保管。对采取智能化机考的试题,应做好载体的保管与存放,传输应做好网络安全加密。采用智能化考试系统的,需与管理平台做好接口开发和对接。

(三)人员安排

1.工作人员安排

社评组织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考点负责人、考务人员、监考员、技术支持人员等。每个认定考点须设置主考1名,并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副主考及考务人员,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采用纸笔作答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应不低于1:15;采用机考方式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应不低于1:30。考点主考须由评价机构考务工作负责人担任;考务人员应熟悉评价工作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监考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监考工作经验,以机构自有人员为主,聘用人员应与评价机构签订工作合同。同一批次评价中,考务人员、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员不得交叉兼任,并持证上岗。

(1)考点负责人主要职责:统筹协调认定考核现场工作,维护考场秩序;组织监考员培训与选派;检查考场布置与设施配备情况;监督考务人员履职情况;处置认定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汇总上报考点工作情况。

(2)考务人员主要职责:组织考生报名及资格初审;协助调配监考员、技术支持人员等岗位人员;完成试室布置与设施设备检查;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分发及回收;汇总核对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等资料;处置考场突发事件并维持现场秩序;办理证书及考务资料归档。考务人员仅承担考务协助工作,严禁参与考评、阅卷及成绩评定。

(3)监考人员主要职责:完成指定试室试卷的领取、发放、回收、清点及封装;执行试室监考工作,处置违纪行为;上报并按规程处理认定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填写考场记录表,如实记录监考情况。

(4)技术支持人员主要职责:负责考试软件安装、杀毒及设备调试;实施设备维护、故障处理及机房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机考系统稳定运行,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2.考评人员派遣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要求,结合考生人数、考核场次合理确定考评人员分组和数量,每组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应为3人(含)以上单数。考评人员须为评价机构聘用考评员,并从平台系统考评员库中抽选,一般应包含自有考评员,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考评人员按规定执行回避和轮换制度。评分过程应做好记录,不得随意涂改。评分结果应真实有效,每位考评人员应按要求对评分过程和结果签字确认。

3.督导人员派遣

社评组织应认真落实关于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的规定要求,按照逢考必督原则,派遣符合条件的内部质量督导员对认定活动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人社部门根据需要派遣外部质量督导员对认定活动开展质量督导。

(四)考试组织

社评组织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考生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认定。社评组织应按照管理平台考场编排情况组织考试。

1.考前准备

(1)开考前一天准备事项

Ⅰ考点应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和路标,同时张贴时间表、考试须知、考试程序安排、考场规则、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社评组织应组织考生熟悉考场、设备和工位。

Ⅱ考点负责人须检查考试机房、试卷保管、考点各考场的布置及设施运行情况;审核监考人员资格,组织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考务操作培训,明确各自职责和要求。

Ⅲ监考人员应集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了解有关考点、考场情况以及考场规则、注意事项,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试卷的分发、收集、装订、密封等具体要求。

Ⅳ考评人员应熟知本次考评的职业(工种)、等级、项目、要求及评分(审)标准。必要时,可组织考核考评演练,以准确把握评分标准。

Ⅴ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应按照考务工作要求,对组织管理、考场设置、试卷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等准备工作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开考当天准备事项

Ⅰ社评组织工作人员需在考前60分钟抵达考务办公室,参与考务会议并完成开考前的准备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评分表等资料的领取与保管。考点主考组织召开考务会,明确考务安排,抽签确定各考场监考人员;组织学习监考工作流程、规范及操作要求;加强保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Ⅱ智能化机考前,技术人员应检查主考机是否运行到位,考试机房网络是否通畅等。对需领取纸制试卷的,监考人员领取时应检查试卷袋标注的职业(工种)、等级、试卷数和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连同考生签到表、草稿纸、装订工具等带入考场。

Ⅲ操作技能考核前,考评组长召集考评人员会议,明确考评任务,统一评分标准,并检查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及所用材料。考核工位应保证考生之间不互相干扰,考评人员能够对考生的全部操作过程进行独立考评。

Ⅳ质量督导人员应对人员到岗情况以及考前会议、试卷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

2.考试过程管理

(1)考务要求

Ⅰ社评组织在认定考试当天将签到码打印张贴在考场入口处,组织考生在进场前完成扫码认证。考试过程中,应对接管理平台完成试卷传输、发放等工作;对接智能化考试系统,完成上机考试、现场出分、成绩下载等工作;对接监管服务平台,完成考前实名认证,考试过程全流程音频、视频记录等工作。

Ⅱ社评组织应加强考场管理,规范考场秩序,督促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监考人员应严格核验考生证件,并于考前指引考生关闭手机,将私人物品集中存放,并检查考生携带的文具、工卡量具、原材料等是否符合考试要求。

Ⅲ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须宣读技能人才评价考场守则,并在考场黑板上书写本次认定考试的科目、时间及考场警示等相关内容。对于采用纸笔(题卡)作答的试卷,启封前,监考人员应向考生展示试卷密封完好状态,并随机选取2名考生在试卷袋上签名确认;启封后,须对试卷进行清点,确保实际数量与试卷袋封面标注数量一致,如发现数量不一致,应立即向考场负责人报告。

Ⅳ考试正式开始时,监考人员须宣读考试开始指令,严禁擅自提前或延后开考时间。考试正式开始前,考生不得作答或操作;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的,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退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Ⅴ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须提醒考生注意掌握答题和操作时间;考试时间截止时,应立即宣布考试结束,严禁考生继续作答或操作。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事件,社评组织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视情况决定延时或改期举行考试,并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备。

(2)人员分工

Ⅰ考点主考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协调工作,掌握考试时间,处理各类突发情况;检查督促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执行考试纪律;对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异常事件或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

Ⅱ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检查考生有无夹带违禁物品;组织考生签到;宣读考场规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指导考生正确使用考试机,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做好考试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如实记录违纪情况,并及时向督导人员报告。

Ⅲ考评人员检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及允许携带的工卡量具和原材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评分记录表对考生操作和安全文明生产等进行评分;做好因设备故障(非考生人为因素)导致考试不能顺利进行等情况的处理工作。

Ⅳ质量督导人员监督认定流程是否规范、认定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分过程是否科学合理、认定材料是否齐全;依据有关规定,对考试违规违纪问题作出处理及认定。

Ⅴ考试过程中,各类工作人员不得有影响考生考试的行为,不得在试题理解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3.考后工作

考点主考组织指导监考人员做好试卷等考试资料回收、封装等工作。考评组长会同所有考评人员对汇总成绩核对确认后签字负责,并提交考评报告。督导人员对本次认定作出总体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填写质量督导表。

五、结果认定

(一)阅卷评分要求

社评组织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工作。阅卷评分工作须在阅卷室进行,不得交由考评人员(阅卷人员)随意分散阅卷。

1.智能化阅卷要求

(1)理论采用智能化机考的,认定考试结束时机考系统自动现场显示成绩,并实时上传管理平台。平台应加强技术防护,防止计算机病毒和其他人为改动。

(2)对阅卷软件、存储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采取技术手段加密。阅卷人员如发现阅卷软件或存储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有明显错误或不当,应及时向社评组织反映,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拷贝数据文件。

(3)阅卷人员应及时填写工作记录,做好数据资料备份,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2.人工阅卷(件)要求

(1)需进行人工阅卷(件)的,社评组织应分职业成立阅卷(件)工作组,人数一般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召集小组成员研究掌握评分标准,统一评判办法;确定阅卷(件)流水作业具体分工;做好阅卷(件)情况记录;处理阅卷(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并向社评组织汇报等工作。

(2)阅卷(件)人员应认真研读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及评分标准,就评分尺度充分讨论后确定,以确保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和计算方法的统一。

(3)阅卷评分过程中,必须屏蔽考生个人信息:考生试卷(答题卷)应密封装订;考生工件、作品须以代码形式标识。纸笔作答的试卷,考评人员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签字笔、中性笔),按照题型分组,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阅;实操考核的检测评分应按工序或考试项目分组实施。

3.考评人员评分要求

(1)开展评分前,考评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认真研究评分要点,并进行必要的试评,进一步理解和把握评分标准,完善评分细则。

(2)评分过程中,考评人员应严格按评分要点给分。考生每道操作技能考核试题应由至少3名(含)考评人员分别独立评分,考生得分按本组各考评员对其的评分取平均值计算。

(3)评分过程应做好记录,不得随意更改。评分结果应真实有效,核对无误后,每名考评人员应按要求对评分过程和结果签字确认。考评组出具考评报告,将成绩和考评报告上交考务人员,存档备查。

4.登分要求

(1)理论采用智能化机考的,机考系统自动将考生成绩上传管理平台。

(2)人工阅卷成绩需进行登分,登分工作要遵循如实录入、准确无误的原则,录入人员不得改动卷面分数。对有考场违纪记录的试卷,认真核对并做好记录。

(3)社评组织应建立登分复核制度,检查核对登分情况并做好记录。登分过程应有专人负责,对试卷、考场情况记录单、评卷登记表的安全、保密负责。

(二)结果公示

1.认定成绩。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及综合评审原则上均采用百分制评分,各科目得分均达60分(含)及以上者为合格。考生单科成绩2年内有效。

2.结果公示。社评组织在认定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认定结果在网站或其他公开渠道上公示,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社评组织将认定结果上传系统平台。

六、证书核发

(一)证书赋码

社评组织应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在管理平台中完成证书赋码,并在认定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拟颁发证书信息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审核确认后,证书信息可在全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系统查询。

(二)证书核发

根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的信息,社评组织可为认定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未公布信息前,评价机构不得发放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电子证书,持证人可通过网端(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江西政务服务网)或掌端(“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和赣服通“人社专区”)渠道办理、打印、下载、查询电子证书。

(三)证书补办

各社评组织负责本机构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办。申请人向社评组织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补办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

七、数据上报及档案保管

(一)数据上报

社评组织应指定专人(本单位正式员工)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并定期做好统计。证书数据应确保真实合规、及时准确。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退回的数据,社评组织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善并重新上报。

(二)档案保管

1.资料归档。社评组织按年度、认定批次妥善保管认定全过程资料,随时接受监督检查。认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公告、报考材料(含申报表)、组织册、试卷、考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综合评审材料、考评人员签字的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内部督导情况报告、公示文件、现场监控影像资料、证书信息表(具体见附件3)。相关资料的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可追溯、可倒查。

2.机考资料存档。采用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点,须在考试结束后将考试原始结果文件(包括各场次考试结果文件、数据库文件及考生单机数据文件)归档保存。

3.资料销毁。认定资料到期销毁应建立销毁台帐,台帐内容包括:销毁日期、销毁原因、销毁方式、销毁批次、销毁资料分类名称、销毁人、社评组织负责人签字等。

八、年度工作总结

每年12月底,社评组织要向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年度认定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机构基本信息、本年度认定情况(认定区域、认定职业、等级、认定人次、取证人次、通过率)、认定资源(场地情况、人员状况、资源配置等)、收费标准、年度机构信用情况、工作经验等。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