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景德镇市沿河西路59号三楼,邮编:333000,电子邮箱:jdzrsj@163.com,联系电话:0798-8516716,传真:0798—8516736)。
一、概述
2017年,本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人社”为目标,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等手段,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民生决策事项征询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要的民生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项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高度重视决策事项征询公众意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公开渠道,快速、形象、准确、主动地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包括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二是多种渠道,全力推进网上政民互动。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并将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主渠道。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办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考试信息、成绩查询等内容,均予以公开,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三是认真梳理,适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梳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包括“三公”经费和部门决算等,并适时进行公开。四是完善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规范要求,文件公开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的文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情况
为确保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与人事人才、考录招聘、专技职称、军转安置、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监察执法等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同时,我局还十分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多次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同志进行集中学习,并有针对性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提出不少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梳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在2017年10月主动公开了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和部门决算信息;并且在下半年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人社阳光政务系统的录入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10条。按信息公开类别分为:政策法规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人社学会类信息,公共便民服务类等信息。从信息公开的形式来看,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237条,均做到件件网上公开发布。互动交流版块处理信件658条,均做到件件回复并根据咨询、投诉人的意见以及个人隐私问题进行选择性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共收到公众关于政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为1条,内容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问题(已办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单位和个人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案件一件、被依法纠错一件。案件类型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依据《信息公开管理条例》积极和申请人沟通,对应当信息公开而未依法公开的行为,及时纠错,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公开的权利。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主动公开、涉密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使各单位普遍熟悉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建立网上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进一步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