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情况、权责清单公开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景德镇市沿河西路59号三楼,邮编:333000,电子邮箱:jdzrsj@163.com,联系电话:0798—8516739,传真:0798—8516736)。
一、 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把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强化便民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不断规范公开要求,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网络化轨道。把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主渠道,本着“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原则,积极主动发布各类信息,网站群众关注度日益提高。
二、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情况
为确保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与人事人才、考录招聘、专技职称、军转安置、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监察执法等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同时,我局还十分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多次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同志进行集中学习,并有针对性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提出不少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三、 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各单位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局权责清单信息公开,2016年在市阳光政务录入系统录入我局权责清单168条.
四、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24条。按信息公开类别分为:政策法规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人社学会类信息,公共便民服务类等信息。从信息公开的形式来看,在政府网上公布54条,均做到件件网上公开发布。互动交流版块处理信件291条,均做到件件回复并根据咨询、投诉人的意见进行选择性公开。
五、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共收到公众关于政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为2条,其中分别为:景德镇恒光电子欠薪不给、养老保险未缴纳(已办理);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已办理)。
六、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单位和个人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费用。
七、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一些信息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市人社局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地体现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加强软硬件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信息。
九、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