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任世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缩减工伤报批程序的建议的答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是对企业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着力维护企业和职工劳动权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从受理申请、调查取证、内部审核、下定结论不超过60天。根据我局查询记录显示,2024年,贵公司申报了1起工伤(伤者姓名詹九开),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我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没有超出规定的时间范围。另外,您提出的一系列规范业务流程、优化服务成效的建议,我们一定会认真消化吸收,不断压缩流程、精简材料,提升业务服务效能。比如,我们已经实行了一次性告知,我们遴选了相对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到大厅受理工伤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