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景人社监罚决字〔2025〕002号
行政相对人:福建省必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者:林国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MAEK7RM88M
单位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党校街1366号1号楼1号
违法事实:你单位未按照《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劳动者工资支付台账。
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9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景人社监罚决字〔2025〕002号
行政相对人:福建省必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者:林国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MAEK7RM88M
单位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党校街1366号1号楼1号
违法事实:你单位未按照《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劳动者工资支付台账。
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9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