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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05 12:01 访问量:

尊敬的程彩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产业的议案》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人社部门的内容答复如下:

为鼓励创业,加大人才返乡创业扶持力度。市人社部门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4〕1号)文件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凡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贷款人,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创业担保贷款由经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创业担保贷款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六类重点群体,对其中稳定创业经营、及时还本付息的,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后,省与市县财政按照贷款金额给予一定稳定创业补贴。

为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吸引外来人才干事创业热情的作用,我们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搭建创贷快速通道。一方面坚持政策创新。为解决创客者融资无担保、无资产抵押的窘境,我市率先在全省推出免担保、免抵押的特色信用贷款(含景漂贷、人才贷、商圈贷等)金融产品。2023年扶持特色景漂贷扶持154人4125万元;人才贷扶持383人9976万元(其中高层次人才扶持17人585万元);商圈贷扶持 148人3757万元。另一方面,提升服务质量。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为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创业者,在“政策咨询、实地考察、贷审放款”上依托线上赣服通、微信公众号、5+2就业之家申报小程序实现网络信息互通,采取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实行让企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的绿色通道。2023年,扶持我市返乡创业农民工6198万元;扶持高校毕业生8100万元;扶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734万元。

有需要的创业者可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办理。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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