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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05 11:54 访问量:

尊敬的李新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扶持乡村旅游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人社部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4〕1号),市人社部门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依规审核后,提供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旨在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近年来已助力不少小微企业创业者通过创业实现自我价值并带动就业。主要政策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贴息政策降低创业者的贷款成本。依据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个人贷款利率上限为 LPR+100BP,财政将给予实际利率50%的贴息;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 LPR+150BP,同样给予实际利率 50%的贴息。2023年全市累计为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财政贴息3034.11万元。

二、政策创新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我市率先在全省推出免担保、免抵押的特色信用贷款(含景漂贷、人才贷、商圈贷等)金融产品。2023年,特色景漂贷扶持154人4125万元;人才贷扶持383人9976万元(其中高层次人才扶持17人585万元);商圈贷扶持 148人3757万。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我们在确保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的前提下,优化、完善及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为创业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创业者,充分利用赣服通、微信公众号、5+2 就业之家申报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实现网络信息无缝对接。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办理“政策咨询、实地考察、30万以内二级审批、贷审放款”等业务,提升服务水平,为个人和企业开辟“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的绿色快捷通道。

我们衷心希望更多从事乡村旅游事业的创业者能了解并享受到我们的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乡村企业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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