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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16:15 访问量:

尊敬的周文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拓艺术品质押推动景德镇手工艺品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人社局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针对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微利项目合法的创业人员,创业资金需求人员推出了系列优惠政策。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2、合伙企业贷款额度,按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合计在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10%,贷款金额不超过200万。

3、景漂贷:外地户籍来本市创业的申请人,根据申请人银行流水及经营情况可免除担保,个人创业贷款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合伙企业创业贷款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针对景漂创业人员担保抵押困难问题,给予免担保免抵押。

4、人才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的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具有博士学位、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设区市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表彰)之一为全额贴息。另拓展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个人或创业项目荣誉证书享受免担保、免抵押。

5、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企业协商确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签订借款合同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元以内的贴息利率上限参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利率执行,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范围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赣人社发[2021]13号文件。2021年1月1日后,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政策在2022年期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六类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原需个人承担利息全部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向后计算不超过12个月(含),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底。有一级证书的人才贷给予全额贴息(其中有市级荣誉证书的人才实行免担保免抵押并全额贴息)。高层次人才实行免担保免抵押全额贴息。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线下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业务专窗及社银合作窗口提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解决创业者“资金难”问题,通过降低担保门槛的方式,优化申请流程,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以扶持创业者为工作重点,以贴息贷款融资为抓手,为创业者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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