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欧阳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之下给予困难群体短期补贴的紧急建议》已收悉,现就涉及市人社部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赣人社函[2022]58号、赣民生办[2023]1号文件精神。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政策针对六类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在2022年期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需个人承担利息全部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向后计算不超过12个月(含),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底。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或实施疫情防控静态管理的市、县(区),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该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抓好落实工作,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不断加强协作,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将温暖送到群众手中。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