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广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的指示精神,让群众更加便捷、高效地办理人社业务,特制定本指南。
一、就业工作指南
(一)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申请发布人力资源招聘信息?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实行“不见面办理”。可通过与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人联系进行申报材料准备,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用工需求及条件(加盖公章)、身份证等,扫描形成PDF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可延后补交)。
序号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景德镇市瓷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汤静 |
13979887700 |
2 |
景德镇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沈园翔 |
13979860003 0798-8270156 |
3 |
珠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
江华荣 |
15179865932 |
4 |
浮梁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
邵京晶 |
13879863790 |
5 |
乐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
张国燕 |
13707985074 |
6 |
昌江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
汪丹 |
13767929882 |
7 |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程龙 |
13125284046 |
8 |
昌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侯李莹 |
13879825904 |
(二)疫情防控期间,求职者如何找工作?
求职者登录景德镇市人社局、景德镇市就业局、浮梁就业网、乐平就业、景德镇高新区人社局公众号,即可搜索了解全市线上招聘信息。
联系人:市职介中心 汤静
联系电话:0798-8521593 13979887700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展就业培训?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停止受理一切疫情期间的线下培训工作。同时为了做好疫情结束后培训工作,各企业和培训机构可事先做好培训计划(电子版),报送至市就业局培训科,疫情结束后,再按以下具体流程完成其他报送工作。具体流程为:各企业或培训机构将培训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培训开班申请表、培训学员花名册和培训授课安排表等材料报送至市就业局培训科,审核通过后,按期开班。有条件的企业,可视情况开展线上或其他形式的培训。
联系人:市就业局培训科 夏超毅
联系电话:15007981311
(四)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实行“不见面办理”。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可以进入江西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申请,输入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金额、担保方式等必要信息,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在后台初审后,尽快安排贷前调查,经评议会通过后,推送到银行发放贷款。
联系人: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胡翔
联系电话:19907086399
(五)疫情防控期间,入驻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发生的运行费如何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入驻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实际发生的运行费(场地租金、物管费、卫生费、水费、电费)给予60%的补贴。补贴申办程序:由各创业孵化基地统一汇总报市就业局企业和社区服务科受理、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复核后予以拨付。
联系人:市就业局企管科 刘青平 占芳
联系电话:0798-8521893 0798-8521564
15079868541 13607987969
(六)疫情防控期间,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办公益性岗位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各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高于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70%的补贴。补贴申办程序:用人单位根据赣财社〔2019〕1号文中的申办条件进行材料准备后,报市就业局企管科初审,再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复核后给予拨付。
联系人:市就业局企管科 刘青平 丁薇
联系电话:0798-8521893 15079868541 13879848561
(七)疫情防控期间,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如何申办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凡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可通过预约向市就业局企管科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按照赣财社【2019】1号文中的要求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申办材料报市就业局审核通过后予以拨付。
联系人:市就业局企管科 刘青平 丁薇
联系电话:0798-8521893 15079868541 13879848561
(八)疫情防控期间,用工单位如何申请社保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实行“不见面办理”,相关单位可延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
联系人:市就业局就业科 曹颐
联系电话:0798-8521893 13907988299
(九)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可通过登录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网址:http://www.jxjy.gov.cn/)上传材料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在江西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后3个月内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进行申请,不受60天申请时限的限制。我们会尽快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上。
联系人: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朱志玲
联系电话:0798-8521589 18007987659
(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职职工如何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职职工可通过登录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网址:http://www.jxjy.gov.cn/)上传材料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也可在江西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后3个月内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进行申请,不受证书核发1年内申请时限的限制。我们会尽快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及时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上。
联系人: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朱志玲
联系电话:0798-8521589 18007987659
(十一)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申报稳岗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通过登录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网址:http://www.jxjy.gov.cn/)上传材料申报稳岗补贴。我们会尽快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及时将企业上年度所缴失业保险费的50%作为稳岗补贴返还到申请企业的银行账户上。
联系人: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朱志玲
联系电话:0798-8521589 18007987659
(十二)疫情防控期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返还?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金返还政策,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实行“不见面办理”。相关企业可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准备并扫描形成PDF版,与统筹地就业局联系后,将PDF版申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可延后补交)。就业局初审后,拟出初审企业名单报当地人社局办理。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数据进行核查后集中报当地就业局受理,审核后报当地人社局办理。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科 张洁 0798-8516731 18179890606;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朱志玲 吴琼 0798-8521589 18007987659;0798-8521559 17379810238
(十三)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如何申请一次性补助?
2020年1月24日-2月9日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重点物资需求清单,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手术衣、医用手套、消杀用品、负压救护车和治疗药品等七类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2020年2月9日企业实际在岗职工人数×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计薪工资218元×补助天数,其中:春节法定假期3天,每天按日均薪资218元的三倍补助,其他14天每天按日均薪资218元的两倍补助。相关企业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定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科 张洁
联系电话:0798-8516731 18179890606
(十四)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入驻的企业、实体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如何享受政策扶持?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可向市就业局提出申请,统一汇总基地名单后报市人社局,尔后报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给予减免租金额补贴、培训补贴等支持。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科 张洁 0798-8516731;
市就业局企管科 刘青平 占芳 0798-8521564 15079868541;0798-8521559 13607987969
二、社保工作指南
(十五)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
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就业人员需缴费可先下载“江西人社”手机app注册后进行2020年度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登录“江西人社”手机app或支付宝“江西人社”服务大厅“缴费查询”中查询到账信息。
联系人: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 江展波
联系电话:0798-8271292 13979888996
(十六)疫情防控期间,参保经办人如何“不见面”办理相关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经办人可下载“江西人社”手机app或在手机支付宝中关注“江西人社”生活号,并用本人信息注册“江西人社”账号。在登录江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输入网厅登录账号和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后,在“江西人社”app“消息中心”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后,便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网上服务大厅可申请办理人员增减业务、查询单位人员花名册、当月缴费征集通知单和征缴计划明细等信息。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办理业务申请后请及时关注业务办理进度,如提交的业务审核不通过请按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业务办结。
联系人: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 江展波
联系电话:0798-8271292 13979888996
(十七)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进行领取待遇退休人员资格认证?
疫情防控期间,退休人员可用手机下载“江西人社”手机app或在手机支付宝中关注“江西人社”生活号,注册“江西人社”账号。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待遇领取认证”,选择相应参保待遇领取地(如景德镇市参保人员参保地应选择“景德镇市”)后按提示为他人或自己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停线下现场资格认证工作,暂停期间,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联系人:市社保局社会化服务科 黄海芸
联系电话:0798-8272265 13507981171
(十八)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和个人如何预约办理社保业务?
确有办事需求,不能延后办、网上办、掌上办的,可提前一天(上午9: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00)通过电话进行预约,我局会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解决群众的各项需求。
联系人: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 江展波
联系电话:0798-8271292 13979888996
(十九)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延期办理业务吗?
1、用人单位和个人未能按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两项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逾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
2、企业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含补缴以前年月欠费),疫情解除后补缴的,逾期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个人账户从实际缴费当月起计息。企业因疫情影响未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职工新增手续,待疫情解除后补办并缴费的,职工参保起始日记录到应申报当月,缴费按应缴年月记录,逾期期间免收滞纳金。工伤保险凭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或出勤记录补办职工参保新增手续。企业未及时办理参保职工减少手续,待疫情解除后补办的,职工参保截止日记录到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当月,逾期期间企业应减未减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在企业补办手续后予以抵扣。
联系人: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 江展波
联系电话:0798-8271292 13979888996
(二十)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待遇是否受到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基本养老金(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领手续的,达到法定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及符合改办待遇的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可在疫情解除后补办,自审核次月起补发逾期期间应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疫情期间发生工伤保险事故的,认定后按规定享受待遇。对事故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参保单位垫付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期预付部分医疗费用,确保不因疫情防控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工伤待遇享受。
联系人:市社保局养老保险一科 叶翔 0798-8271291 13979802468;市社保局工伤科 万梅荣 0798-8271297 13979813430
(二十一)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疫情防控、救治有关单位和物资生产、民生保障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受到事故伤害,是否可以申报工伤?
我市疫情防控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受到事故伤害的,可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将快速认定、立办立结。工伤备案和工伤认定申请均采取网上受理的方式办理。
1、工伤备案:因履行工作职责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4小时内、受到事故伤害的48小时内,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备案表》。用人单位将《工伤备案表》及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通过邮箱(2166196305@qq.com)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冯云海,13979814984),纸质版工伤备案材料待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
2、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或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将《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通过邮箱(2056944@qq.com)上报参保地人社行政部门,纸质版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待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
3、在疫情防控前发生的工伤,工伤认定申报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4、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对所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市本级、昌江区、珠山区所属单位由景德镇市人社局受理。
联系人:市人社局工伤科 徐暄
联系电话:0798-8516733 18179801106
(二十二)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吗?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伤职工伤残、工亡等工伤待遇核定,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原则上在当地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当日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审核,24小时内将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到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工伤待遇申领采取网上申报的模式办理,有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通过邮箱(2166196305@qq.com)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冯云海,13979814984),纸质版申报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所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市社保局工伤科 万梅荣
联系电话:0798-8271297 13979813430
(二十三)疫情防控期间到龄要办退休,怎么办?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暂缓受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另行通知。
暂缓以上业务办理期间,达到法定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恢复办理后,经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将按规定补发其基本养老金待遇。
联系人:市人社局养老科 汤婧
联系电话:0798-8516730 13879821490
(二十四)社保卡业务如何办理?
1、社会保障卡遗挂失、解挂、修改密码如何办理?
可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APP、“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江西社会保障卡” 微信公众号或“江西社会保障卡”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在线办理。
2、社保卡丢失,想补办一张新的,如何办理?
由于疫情形势严峻,建议市民朋友在非必要使用社保卡的情况下,最好是在疫情过后再前来补办。如怕社保卡的医保账户的钱被盗刷,可以自行通过手机APP办理挂失,挂失后,社保卡的医保账户会被冻结。如实在急用社保卡,可拨打0798-12333预约办理社保卡的补换业务。
3、其他人社业务
可拨打0798-12333热线咨询。
根据市行管委统一工作安排,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对外开放业务,所有社保卡业务如急需人工窗口服务,请拨打预约电话:0798-12333(需提前一天预约)
联系人: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曹志轶
联系电话:0798-8296788 18979859678
(二十五)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保业务怎么办理?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办理城乡居保业务的人员可等疫情结束后再来办理。
1、对受疫情影响的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申报业务的,可逾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
2、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需参保缴费的,可打开微信,在微信支付中“生活缴费”,“社保医保”中进行缴费,也可下载、登录建行裕农通APP,点击“生活服务”,定位城市后,选择“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3、城乡居民未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可在疫情解除后补办,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缴费。
4、参保人员未及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领手续的,可在疫情解除后补办,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逾期期间应发放的基本养老金。
联系人:市城乡居保局 马红军
联系电话:0798-8516728 18979892701
三、人才人事工作指南
(二十六)如何办理人事档案业务?
人才中心从2月10日起,已经安排窗口人员轮班,可正常办理人事档案业务,也可预约办理相关业务。
地址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景兴大道26号(新四馆大楼)南楼A区105,景德镇市人才流动中心。
联系人:景德镇市人才流动中心 周琦 沈园翔
联系电话:13979868311 13979860003 0798-8270156
(二十七)如何办理网络报名和考试登记业务?
截至发稿时为止,仅有江西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开展了网上注册登记(2月10日开始),其他网络报名和注册登记工作以公告为准。江西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在线核验及网上缴费可同步进行,单位登记备案、现场人工核查的起始时间及本次考试报名截止日将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联系人:市考试中心 万力
联系电话:0798-8532173 13979888117
(二十八)2019年景德镇市事业单位招聘及卫生系统全省统招,部分岗位面试工作及体检何时进行?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延期举行,疫情结束将会发布相关公告,大家可以关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和“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
联系人:市人社局事业科 黄吉生
联系电话:0798-8520118 13607988370
(二十九)2020年度“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如何安排?
按照上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省人社厅部署,调整或延后2020年度“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2020年度“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开展情况可关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
联系人:市人社局市场科 彭淑贞
联系电话:0798-8510655 13907986988
(三十)关于培训机构如何开展培训?
全市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暂停得开展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各机构需加强与培训学员的联系,有条件的机构可提供在线答疑辅导,可利用“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组织培训学员参加线上免费培训,其它形式的培训待全省和我市取消疫情防控期后再予恢复。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建科 徐白杨
联系电话:0798-8516713 13907982083
(三十一)关于鉴定部门如何开展人才评价?
全市暂停开展职业技能人才现场评价工作,暂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技能人才现场评价活动,待全省和我市取消疫情防控期后再予恢复。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建科 徐白杨
联系电话:0798-8516713 13907982083
(三十二)关于大师工作室如何开展带徒传艺?
全市暂停技能大师工作室集中授教活动,暂停全市范围内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集中交流和集中训练活动,大师工作室的学徒可利用各网络平台开展居家式的技能知识的学习,待全省和我市取消疫情防控期后再予恢复。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建科 徐白杨
联系电话:0798-8516713 13907982083
(三十三)及时奖励问题: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如何及时申报表彰、奖励?
各地各部门的疫情防控先进典型涌现一个申报一个,现在就可以开始申报,不受时间和批次限制,直至疫情结束。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
联系人:市人社局表彰奖励科 黄劲琦
联系电话:0798-8523195 18322839005
电子邮箱:jdzbzjlk@163.com。
(三十四)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的工资和退休等业务怎么办理?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办理上述业务的单位可等疫情结束后再来办理,经人社局职能部门审批后,执行时间仍按国家统一的政策规定不变,在职人员少发的工资福利由单位按规定补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由市社保部门按规定补发。
联系人: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赵建国
联系电话:0798- 8512376 13184507050
(三十五)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何时开学报到?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学校在3月1日之前不得开学,学生不得提前返校。一旦确定具体开学时间或有相关信息,学校将第一时间通知到学生或家长。
联系人: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曾丽君
联系电话:0798-8521845 13767816181
四、劳动关系工作指南
(三十六)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业务如何办理?
1、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受理咨询、预约服务。如需及时立案的,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景德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昌江区沿江西路58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
2、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联系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李红春
联系电话:0798-8516794 13507982060
(三十七)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对劳动关系用工和维权进行投诉举报?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监察受理投诉举报和电话咨询业务。如需投诉举报及业务咨询的,请在电话里反映诉求或将投诉材料邮寄至景德镇市劳动监察局(景德镇市昌江区沿江西路59号),务必注明投诉人详细信息,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受理、办理。
对无急需办理的事项,请尽量推迟或延期办理相关业务,以减少办事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
联系人:市劳动监察局 戴戎
联系电话:0798-8516761 15907989826
本指南仅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省和市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