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全力实施“五新”战略行动,奋力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就业
(一)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优先政策落地落实,持续落实创业创新扶持政策,统筹财税、金融等政策,聚力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延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先发放。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完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测,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二)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青年见习、就业启航、“三支一扶”等计划,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深入推进“春风行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外出转移就业、就近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加强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就业失业登记等工作机制,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加强就业援助,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组织开展“10+N”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三)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继续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持续落实循环贷、免担保、协议担保等政策措施,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继续打造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孵化平台,年内新认定1-2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指导各县(市、区)抓紧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发展直播带货、网络培训、在线教育等新模式,放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组织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运行20周年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江西省选拔赛和“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等系列大赛。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
(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养等各类培训。加大对城乡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在浮梁县新业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支持开展新业态职业培训。全面推行电子培训券,积极推进“互联网+”培训新模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打造联通高校、全市集中的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实现岗位人员精准匹配定向推送,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互补的招聘模式。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依托各类代办点延伸服务触角,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开展基层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全年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活动。把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依托市人才就业服务平台免费发布招聘求职信息。
(六)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贯彻实施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壮大市场规模,统筹推进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筹建一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引导人力资源供需精准对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交流合作,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执法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和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落实职业年金制度。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管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开展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参加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培训工程。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巩固提升工业园区参保质量,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拓宽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阵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推动高风险行业和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
(三)确保社保待遇发放。压实各级保发放责任,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稳妥推进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过渡工作。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缴费档次及相应缴费补贴,鼓励并规范各地自行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缴费补贴标准。继续做好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工作。
(四)强化社保基金运行管理。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组织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规范基金收支管理,探索与合作银行核验待遇发放人员身份信息。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政府欠费挂账清偿、改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政府挂账资金偿还。
三、着力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一)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力度。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时征集发布引才岗位目录,积极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参与“才聚江西 智荟赣鄱”等各类线上线下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活动。推进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及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平台作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留景创新创业。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支持企业引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形成人才兴产业、产业聚人才的良性循环。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政策服务体系,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持续优化高层次人才发展环境。
(二)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人才选拔、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体制机制创新。围绕试验区发展战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政策。加强专技人才综合管理,探索建立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推进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向企业一线、乡镇卫生、乡村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继续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向三农产业倾斜,助力乡村振兴。聚焦市委市政府和试验区建设要求,加大陶瓷队伍人才建设,全力做好特色陶瓷工程职称评审工作。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人成才技能江西”行动,实施新时代“赣鄱工匠”培育工程。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争取试验区承办国家职业一类赛,举办第八届“高岭杯”全国陶瓷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参加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和江西省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第七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配合试验区建成中德工业4.0智能制造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四)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培训,参加第二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和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完善技工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升降制度,定期开展技工院校办学水平动态评估。全力实施固本、强基、铸魂、培优发展战略,完成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陶瓷技师学院。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质量。举办“百校千企”对接活动,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规范院校管理,健全技工院校管理体系,加大监管督导力度。
(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模。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考核、监督等人事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人事考试操作流程,严格考试程序,不断提高防范考试风险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健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
(六)认真做好绩效考评和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考核指标,规范考评流程,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完善表彰奖励政策,加强表彰项目管理,优化表彰项目结构,加强表彰活动监管。组织开展各项国家级、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探索开展及时性表彰,做好及时奖励工作。
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构建更加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成果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快“景德镇智慧劳动关系”平台建设应用,逐步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强化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
(二)落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指导企业运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促进合理提高各类劳动者工资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扎实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备案制度,开展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情况监督检查。
(三)持续做好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处理机制建设,整合劳动人事争议资源,打造“集中一体、衔接联动”的一站式联合调处平台,实现“一个平台统一受理,多种手段综合调解”的多元共治模式。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法手段,坚持仲裁案件先行调解原则,积极落实案前、庭前、庭后各环节调解工作。进一步简化办案流程,力争将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压缩至30天以内,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进一步优化仲裁队伍,加强仲裁队伍内部建设,提升仲裁人员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我市仲裁机构公信力。
(四)不断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加大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指导工作力度,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筹建劳动监察调度指挥平台,加强监管,完善欠薪预警系统和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化管理。积极落实“两法衔接”,建立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好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信用惩戒“组合拳”,实现欠薪问题动态清零。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工作。
(五)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做好对大龄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帮扶。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农民工就业监测和服务。加大农民工工作宣传力度。
五、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
(一)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江西省一体化信息系统的使用,全面落实线下“一窗办”的经办模式,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异地通办”。进一步健全信息比对“静默认证”常态化机制,扩大应用领域范围,开通认证告知、提醒、预警服务。提高企业开办和注销效率,实现全程网办、即时办结。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加大惠企纾困帮扶力度。
(二)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推动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打造联通高校、全市集中的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配置,配合推进“江西省人力资源地图”项目建设,筹建一家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法手段,简化办案流程。深入企业进行劳动保障法律宣传,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积极落实“两法衔接”,建立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促进人才流动。强化人才服务与平台建设,为各类人才办事创业、社会保险提供便利,对留景应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常态化就业指导、信息发布、档案保管等服务。加强人才引进与本土培育,及时征集发布引才岗位目录,积极组织各类线上线下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活动。推进景德镇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及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平台作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留景创新创业。
六、统筹做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一)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建立稳岗拓岗联动机制。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村振兴工作站、驻村工作队等机构的工作调度协调机制。培育劳务品牌引导组织化就业。发挥帮扶车间吸纳、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继续实施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保费及代发养老金政策。落实鼓励支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引导广大技术技能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加强人社部门挂点村的驻村帮扶工作。
(二)打造优质暖心人社服务。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部署,大力实施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全面设立人社综合服务窗口,提升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应用能力。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使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加快推进社银合作,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人社便民服务圈。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局长走流程”、练兵比武等活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12333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运用全省集中的人社基础数据库,使用数据采集标准化流程,探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数据高质量共享。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同步签发电子社会保障卡。充分运用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拓展身份认证、移动支付、线上服务等方面应用场景,推动落实各领域应用服务事项。持续深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保结算、待遇补贴等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探索推广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教育培训、金融消费等居民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
(四)加强综合性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化人社宣传,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扩大人社政策知晓率和普惠面。加强对人社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分析研判。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加强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平安建设工作,督查督办重点信访事项。统筹做好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网络安全、文明创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降碳等工作。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高质量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引领,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实绩,进一步做好选育管用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恪守“作示范、勇争先”的标准追求,大兴狠抓落实之风,做到“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坚决扛起市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