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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5-28 14:58 访问量: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为主线,继续做好“六”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强服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落实积极稳就业政策积极推进《景德镇市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贯彻落实,聚力支持和扩大就业。全面落实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力度,稳定市场主体。用好就业补助资金,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实行更加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持续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失业预警监测和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工作机制,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做好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鼓励个体经营,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线上线下创业教育、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充分发挥陶溪川创业孵化基地示范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热情。持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景漂景归”、高校毕业生等扶持力度,努力实现发放数量稳中有增。

(三)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青年见习、“三支一扶”等计划,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重点帮扶。畅通农民工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力度,开展招聘活动,积极推荐就业。统筹推进城镇贫困群众、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推进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专项培训计划,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其他重点就业群体的技能开发和培训。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培训机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按期完成补贴性培训任务。

(五)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推进“劳动力地图”建设,建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大力推广《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书。组织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实施就业服务升级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对口援疆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六)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进园区建设,启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和人力资源服务云市场建设,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劳务协作,加强在外务工人员服务保障。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七)完成民生实事工程。根据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实事工程,及时分解任务指标、落实责任,加强过程管控,定期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二、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继续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好7月31日前实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对接并上线运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提高失业保险发放标准,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平稳实施涉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衔接工作,确保涉改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接的上,待遇不中断”。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参保,将工业园区正常经营企业基本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快推进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推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助保贷款”政策范围,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体参保人员续保缴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参加失业保险。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三)确保各项待遇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十四五”目标完成。按照国家规定,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加强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业务、财务及银行的三方对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持续开展经办机构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加大社保基金结算和待遇支付稽核力度,坚决查处社保基金欺诈案件。抓好社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五)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完善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开展经办服务提升活动,提高服务满意度。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智慧社保运行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保信息系统。

三、加快推动人才人事建设

(一)促进专技人才发展。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开展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优质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继续跟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好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认定工作。持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积极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合作,设立“陶瓷人才研究基地”。配合市委人才办做好景德镇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筹建、景德镇市全市硕士以上人才统计方案出台等工作。

(二)加快技能人才发展。指导全市继续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根据省厅资金计划安排重点做好省内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和我市重点企业省外户籍员工的以工代训工作。评选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力争新增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做好第七届“高岭杯”全国陶瓷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竞赛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照三期建设计划,完成市高级技工学校搬迁二期、三期项目建设,推动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陶瓷技师学院。扩大高级技工学校招生规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技工就业促进计划,提高技工留景率。继续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参加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三)突出特殊人才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配合市委人才办制定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人才发展规划,制定陶瓷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服务办法。全力做好省里赋权试验区开展陶瓷工程职称评审各项工作,年底前自主开展陶瓷工程高级职称评审。积极贯通陶瓷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四)做好人事和工资工作。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服务。做好人事考试工作,开展2021年景德镇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承接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工作。按照省厅部署,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工作和推进人事人才一体化软件上线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涉改单位转隶、工资关系转接、绩效工资核定以及部分行业工资福利规范等工作。加强特殊群体工资福利倾斜关爱,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五)加强表彰奖励和绩效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并完善及时奖励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做好各项表彰奖励推荐评选工作。做好市直机关绩效管理以及市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具有景德镇特色的劳动关系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面启动“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全市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工作,持续关注全市劳动关系形势走向,做好企业裁员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完成第二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推荐评选工作。加强劳动派遣行政许可监管。

(二)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以贯彻实施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周年为契机,持续开展根治欠薪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完善改革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完善欠薪“黑名单”制度。

(三)加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开展“打造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和“星级仲裁院”建设工作。加大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和江西省“智慧仲裁”信息系统应用力度,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继续开展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双保”行动,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四)扎实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工多渠道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

五、做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一)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引导人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百年党史,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努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务求实效、走在前列。

(二)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就业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衔接长效机制,拓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产业项目拉动、产业带动四条就业渠道,确保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继续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落实政府代缴和代发政策。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深化劳务协作,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政策,提高有培训意愿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稳定基层人才队伍。继续发展扶贫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三)继续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已上线事项的系统推广,加大综合窗口的推进力度。全面推进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使用,推动“快办”扩面提速,持续推动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异地事项“跨省办”,消除服务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窗口,鼓励支持建设基层代办点,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着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强化12333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系统行风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清、减、压”,不断规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证明材料。持续整治人社领域四风问题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持续改善群众办事体验。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常态化落实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建立健全业务培训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常态化监督,加强窗口单位检查和暗访。

(五)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景德镇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大局,严格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时调整到位,推动人社系统结构性、整体性重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公益事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人社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定正确。

(七)统筹好其他各项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实施意见,推动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进一步强化人社宣传,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扩大人社政策知晓率和普惠面。加强对人社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分析研判。做好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平安建设工作,督查督办重点信访事项。统筹做好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网络安全、文明创建、节能减排、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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