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和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负责聘用制干部续聘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内设机构
地 址 景德镇市沿河西路59号5楼
姓名职务 黄吉生:科长
电话传真 0798-8520118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纪检监察室:0798—85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