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其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市劳动标准制订工作;负责驻景企业和市属企业相关业务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内设机构
地 址 景德镇市沿江西路59号5楼
姓名职务
彭 荣 军: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科长
电话传真 0798—851676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纪检监察室:0798—85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