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566270827/2021-56632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告

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1-05 11:40 访问量:

一、单位基本信息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2929050C;地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24号二楼;法定代表人:杜忠谭。

二、案件处理情况

2021年8月16日,昌南新区人社局接到投诉,昌南新区恒大翡翠华庭房地产项目施工单位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23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33万元。2021年8月16日,昌南新区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在7天内支付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1年8月23日农民工分别到景德镇市劳动监察局和昌南新区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导致人社部门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予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承诺1个月内补交到位)。经催缴,截至2021年10月17日,该单位未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21年10月18日,昌南新区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在2021年10月25日前改正,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截至目前,该单位仍未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根据《江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赣劳社劳[2005]13号)第二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资保障金的划支手续,并及时发放被拖欠的农民工及其他职工的工资,同时通知责任单位在启动工资保障金后的30日内补交已经支付的工资保障金。对拒不补交的单位,将记录其不良信用档案,通报其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现就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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