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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20 16:20 访问量:

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及全省人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题主线,着力稳就业、优社保、强人才、防风险、激活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为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贡献人社力量。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推动“5+2”就业之家用好出彩。贯彻落实省厅“三多三强一增”等系列文件,用好“5+2”就业之家平台功能,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招聘活动。聚焦企业用工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求职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小而美”“专而精”专项招聘,加密线下招聘会和“直播带岗”等线上招聘会举办频次。举办全市“5+2”就业之家岗位练兵暨就业公共服务专项业务竞赛。

(二)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延续实施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策应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办法,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延续实施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提升家政服务业职业化水平,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稳定岗位。

(三)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支持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市内基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计划活动。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和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实施返乡就业帮扶行动。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开发落实180个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生育友好岗”。加大对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力度。积极组织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赣字号”劳务品牌及劳务品牌建设单位。

(四)增强就业创业能力。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就业群体职业技能素质提升。以信用机制改革为牵引,做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实现全年新增发放6.3亿元。健全重点群体接续扶持政策,对稳定经营、按期还本付息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到期后,由省与市县财政按贷款金额落实稳定创业补贴,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景漂景归等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和“一站式”创业服务。

二、推进社保制度改革,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强对县区政府综合考核。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期结束后待遇平稳衔接工作。落实企业年金发展指导意见,建立我市企业年金联盟,进一步提高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实。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江西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预存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被征地农民预存金管理实施细则。在全市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推动已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将不能参加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工伤保险的超过法定退休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特定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缓解企业工伤待遇支付压力,提高劳动者工伤和职业伤害保障水平。

(二)高质量扩面征缴。健全“数据找人”精准扩面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两率”水平。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社保服务春暖行动,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从业人员参保。强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指导,化解工伤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持续扩大集体补助范围。落实困难群体社保帮扶政策,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三)确保社保待遇发放。根据国家部署,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配合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好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和工伤保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大社保基金警示教育力度,建立要情分析研判机制,完善社保基金要情管理台账,常态化开展预警、疑点数据核查。健全大数据筛查机制,探索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三、构建人才培养平台,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发展

(一)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参加“才聚江西 智荟赣鄱”“才聚瓷都”等系列引才活动。加快建设专业化人力资源产业园,做好产业园和就业之家融合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领军人才评选推荐工作。参加第四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作用。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赣鄱英才等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人选和项目申报,组织开展市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取开办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积极争取承办2026年省级专家休假疗养活动,搭建领军人才集中研修、交流研讨平台。落实省“博九条”、市“博七条”政策,鼓励和引导我市各类重点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领导走访联系专家活动,优化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落实重点产业链人才奖补政策。健全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评价导向,推动链主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根据省里制定、修订的职称系列申报条件,加大政策宣传,积极组织职称评审。

(二)强化技能人才培育。聚焦“1269”行动计划和“1+2+N”特色产业体系,建设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开展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评审活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行业领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技能培训质量评估机制,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提升技能培训实效。打造“振兴杯”陶瓷职业技能竞赛品牌,组织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参赛,力争更好成绩。支持陶瓷技师学院改革发展,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围绕地方产业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加大平安校园建设力度。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力推进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推动全面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管理制度。大力落实高校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景德镇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及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和退休办理措施。继续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公立医院完善薪酬内部分配办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和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四)强化表彰奖励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部省级表彰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开展省市级表彰活动评选推荐工作。分步开展、科学分类、有效归集、动态更新享受待遇的表彰奖励获得者人员信息,推动表彰奖励待遇有效落实。积极参加部省组织开展的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走访慰问和事迹宣讲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劳动权益保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专项行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开展规范劳务派遣机构合规经营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劳务派遣机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报酬、假外包真派遣等违规经营行为。完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规范企业依法依规用工。加强规模裁员减员监测,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减员。

(二)持续深化治理欠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开工第一课”,严格落实项目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日常巡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抓好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民生实事。加强劳动监察立案执法意识,充分运用执法惩戒,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常态化开展治理欠薪,持续推进项目网格化管理,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强化监督检查,用好“瓷都安薪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三)推动两区仲裁机构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完善仲裁员队伍培养、分级晋升等机制,巩固全省五星级仲裁院品牌。深化“监察+仲裁+信访”一厅式办公,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案件质效与“三率”水平,强化案前调解与就业帮扶联动。打造“仲裁帮帮团”普法IP,开展靶向普法与联企服务,规范企业用工。深化裁审衔接与工伤联调,聚焦新业态、“景漂”等群体,设立专属调解中心与巡回庭,全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四)推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各层级企业负责人薪酬和津贴补贴管理。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按照国家部署要求,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落实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指导企业健全技能导向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五、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景德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以高质量党建促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强化机关党建责任制,提升“书记领航”实效,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加强“四强”党支部和模范机关建设,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落细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持续擦亮“窑火红”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具有人社特色的“1+N”党建品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加强信息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做网络清朗空间的守护者和建设者。

(二)优化人社服务。全面实施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新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任务,落实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一体化经办,夯实人社数字化基础,推进各业务信息系统集成集中,确保“一部门一系统”在全市人社领域落地见效。按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持续优化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提升与全市“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网人社专厅的对接效能,确保服务事项清单清晰、办理规范、运行顺畅。 积极对接省级人社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市级节点数据共享与协同应用,开展人社服务事项数字化梳理,对接“小赣事”智能体。大力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持续拓宽“一卡通”跨行业应用场景。不断完善信访办理和12333服务机制,优化城乡居保经办流程,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新样板。

(三)提升人社领域安全水平。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内容,认真传达学习上级出台的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7”等政策文件精神。确保人社领域资金安全、劳动关系安全、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安全、人事考试安全、舆情安全。切实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风险分析会,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干部职工防灾应灾能力。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人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专项工作。

(四)加强综合性工作。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强化统计数据分析,扎实开展统计督查。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自查和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人社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财政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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