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以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因在送达过程中,单位或个人拒收、地址变动或查无此人未能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请下列被鉴定人、用人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委(景德镇市昌江区发展中心北苑29栋,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9室,联系电话0798-8516733)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景德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