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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聘高素质人才)部分岗位入闱体检公告(二)

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8-01 12:15 访问量:

根据《景德镇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景德镇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景德镇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面试公告(二)》《景德镇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部分岗位面试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附件已注明体检日期,请考生牢记体检日期)

二、体检时间

2023年8月7日、8日

三、体检地点

体检当天上午730入闱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一张2寸近期照片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沿江西路59号)大厅集中。体检费用自付现金,由医院收取300元。请考生按照体检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体检人员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体检日期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先空腹参加血检和B超检查,然后集中用早餐,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迟到15分钟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手机、蓝牙耳机、电子手环等电子产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实行全封闭。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家属进入封闭点或采取其他手段与负责体检的医生联系,一经查实,该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纪律;

4.体检通过后,即开始考察。考察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咨询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98-851656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8-8520118

附件: 景德镇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聘高素质人才)部分岗位入围体检名单(二)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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